7月9日,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军深入赤峰分公司,就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吉亚太、赤峰分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关曙光,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颖慧参加督导检查。
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与职工面对面交流,详细询问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的传达落实,认真检查了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公务车使用、伙食费管理、请销假制度执行、负责人值班值守等情况,并深入剖析了中央、自治区、分公司层面违规吃喝典型案例,要求党员职工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以案为鉴知敬畏、心有所畏存戒惧、行有所止守底线,推动学习教育在基层见行见效。
督导组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关键抓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做到常学常新、常抓不懈,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强化制度执行,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公务车使用、伙食费管理、请销假落实、重要节点值班值守等重点领域,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确保“严惩戒”,坚决防止 “四风” 问题反弹回潮,以制度刚性保障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三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实到每个部室、每个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