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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乌兰察布分公司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
发布日期: 2025-04-01 11:22:31   文章来源:内蒙古交通集团乌兰察布分公司

4月1日,内蒙古交通集团乌兰察布分公司党委举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乌兰察布市委党校相关教授进行专题辅导。乌兰察布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畅主持并讲话。

刘畅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也是今年分公司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刘畅强调,分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一是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分公司两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好头、作表率,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班子成员要落实 “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学习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学习教育任务分解到人、到岗,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加强监督执纪。要将加强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快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室职能监督、群众民主监督“四责”监督体系,常态化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还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两级党组织常态化工作重要内容,抓好党员干部、新入党、新入职以及年轻干部作风建设,真正把好廉洁关口、筑牢廉洁防线。三是坚持加强统筹兼顾。要围绕“双融双创”党建项目,把学习教育与分公司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以学习教育推动改革发展,以中心工作检验学习教育成效,持续强化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

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服务区负责同志,各部室负责人等97名党员干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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