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为常态化开展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7月17日,兴安分公司友谊收费所组织干部职工走进乌兰浩特市三合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持续营造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清晨的三合村休闲广场热闹非凡,身着志愿绶带的收费所工作人员化身“民族政策宣讲员”,结合乡村日常生产生活实例答疑解惑,面对面为往来村民细致解读新法核心条款,同步发放普法宣传图册、政策解读单页。接地气、有温度的多样化普法形式,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在潜移默化中入脑入心,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
此外,收费所积极联合属地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面向乡镇工作人员、所内职工双向推送普法内容,持续夯实民族政策理论基础、提升窗口服务意识,不断推动法治思维融入主责主业、基层治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