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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党委组织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13 文章来源: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1月12日,集团党委班子带队,组织集团高管、部室(中心)和驻呼分子公司负责人等,赴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是集团党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是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的具体实践。大家通过“零距离”直面庭审过程、“面对面”聆听忏悔反思,有效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冲击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了廉洁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周雯表示,通过今天的现场沉浸式教育,自己将进一步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紧盯关键领域与重点环节,坚持抓早抓小,以精准监督织密廉政防线。

   厚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祥表示,目睹被告人从国企骨干到接受庭下审判,让自己大为震惊,并真切感受到“违规即风险、违法即代价”。自己一定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确保每一个决定都经得起推敲论证,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

   集团党群工作部部长李志伟表示,纪法意识淡薄是党员干部思想滑坡的关键所在,今后将更加注重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正风,突出直击心灵、打动人心,深化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持续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作者:张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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